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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灾区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沪财企一[1998]289号
颁布时间:1998-11-01
1998年11月1日 沪财企一[1998]289号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灾区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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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1998年度区县(集体)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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