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上海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菲律宾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税外[2001]116号
颁布时间:2001-10-01
2001年10月1日 沪税外[2001]116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菲律宾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 01]753号),现将此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菲律宾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2001年10月17日 国税函[2001]753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菲律宾航空公司开通马尼拉至上海浦东往返定期航 线的通知》(民航运函[2001]659号)转发给你们。对所涉及的税收问题, 请根据中菲两国政府于1999年11月18日在北京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有 关规定处理。 附件2: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菲律宾航空公司开通马尼拉至上海浦东往返定期航线 的通知 2001年9月24日 民航运函[2001]659号 民航华东管理局: 根据中、菲两国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及谅解备忘录的有关规定,菲律宾航空公 司将于2001年10月12日起开通马尼拉至上海往返定期航线。具体计划如下: 航班号:PR336/7 机 型:B737--400 班 期:周一、二、三、四、五、六、日 航 线:马尼拉一上海浦东一马尼拉 具体航路及时刻以空管部门批复为准。请各有关单位大力协助,做好开航前的各 项准备工作。 (3)
上一篇: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韩亚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货物航空株式会社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