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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补充下达苏州河综合整治一期工程第一、第二批分包单位名单及工作量的通知
沪税流[2001]327号
颁布时间:2001-08-15
2001年8月15日 沪税流[2001]327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苏州河综合整治一期工程第一、第二批名单已以沪地税一[2000]6号和沪 地税一[2000]80号文下达,日前,苏州河综合整治建设有限公司来函补报分 包单位名单及工作量。经审核,在不增加总包单位工作量的前提下,现将补报的分包 单位名单和工作量下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审核,按规定对分包单位开具《重大市政 工程项目统一缴纳建筑安装营业税证明单》,同时将已开证明单依项目、单位填写 《重大市政工程项目统一缴纳建筑安装营业税证明单台账》,并按季度汇总台账上报 市局。 特此通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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