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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陆家浜拓宽工程第一批、第二批施工总(分)包单位名单及工作量的通知
沪税流[2001]287号
颁布时间:2001-07-24
2001年7月24日 沪税流[2001]287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根据《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对本市重大市政工程项目征收建筑安装营业税问题的通 知》(沪税政一[1994]137号)精神,现将陆家沃路拓宽工程第一批、第二 批施工总(分)包单位名单及工作量下达给你们,请你们严格审核,按规定对总 (分)包单位开具《重大市政工程项目统一缴纳建筑安装营业税证明单》,同时将已 开证明单依项目、单位填写《重大市政工程项目统一缴纳建筑安装营业税证明单台 账》,并按季度汇总台账上报市局。 本文下发后,市局原《关于下发陆家洪路拓宽工程第二批施工总(分)包单位名 单及工作量的通知》(沪地税一[1999]113号)、《关于下发陆家浜路拓宽 工程第一批施工总(分)包单位名单及工作量的通知》(沪地税一[1999]82 号)同时予以废止。对已按税地税一[1999]82号、113号文下达的两批名 单所开具的《重大市政工程项目统一缴纳建筑安装营业税证明单》应予全部收回,按 此文下发的名单重新开具。 本文下发后,请你们认真审核,避免重复开具《重大市政工程项目统一缴纳建筑 安装营业税证明单》。 特此通知。 附件:重大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统一向市税务局缴纳建筑安装营业税棗陆家浜路拓 宽工程第一批、第二批施工总(分)包单位名单及工作量(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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