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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本市各级公园大门门票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沪税流[2001]168号
颁布时间:2001-06-07
2001年6月7日 沪税流[2001]168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近接上海市绿化管理局来函,要求对本市公园门票收入缓征营业税。为进一步规 范税制,经研究,对本市各级公园门票收入从2001年起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特此通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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