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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对本市区、县专业电影院实行统一所得税率报告的批复
沪财企一(1993)151号
颁布时间:1993-09-15
1993年9月15日 沪财企一(1993)151号 你局沪影字(1993)底281号《关于对本市区、县专业电影院实行统一的所 得税率的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意见,自1993年1月1日起,对本市 各区、县专业电影院统一实行33%的所得税率,并逐步推行税利分流、税后还贷。 同时,对愿实行的15%城改资金的退库也相应停止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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