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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税外(1995)51号
颁布时间:1995-05-14
1995年5月14日 沪税外(1995)51号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95)125号《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计 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在具体执行 中请结合我局沪税外(1994)84号文(见《企业财税法规选编》第12册第884页 )有关内容一并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干具体 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25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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