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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安居工程征收营业税的通知
吉地税流字[1998]159号
颁布时间:1998-06-12
1998年6月12日 吉地税流字[1998]159号 据各地反映,近年来,部分地区违反税法规定,擅自缓征或减免安居工程中的房 屋建筑安装及销售应纳营业税,这种做法是与现行税收规定相违背的。为贯彻国务院 关于加强税收管理的指示精神,整顿税收秩序,维护税法严肃性,省局要求各地对安 居工程中的房屋建筑安装及销售应依法征收营业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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