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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茶籽油适用退税率问题的批复
大国税函[2005]122号
颁布时间:2005-12-01
各区、市(县)国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茶籽油适用退税率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9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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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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