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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小企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大财会[2004]511号
颁布时间:2004-12-22
2004年12月22日 大财会[2004]511号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民政局,各社会团体、各民办非企业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小企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 通知》(财会[2004]15号)转发给你们,请亲热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小企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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