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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神奈川县产业贸易振兴协会驻大连经济贸易事务所等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免税问题的批复
大国税发[2004]107号
颁布时间:2004-04-19
2004年4月19日 大国税发[2004]107号 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神奈川县产业贸易振兴协会驻大连经济贸易事务所 等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免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360号)转发给 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神奈川县产业贸易振兴协会驻大连经济贸易事务所等外 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免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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