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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常茂生物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期限确认问题的批复》
大国税发[2002]23号
颁布时间:2002-01-25
2002年1月25日 大国税发[2002]23号 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常茂生物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期限确认问题的批 复》(国税函[2001]8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常茂生物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期限确认问题的批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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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银行分行摊列总行管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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