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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
大国税发[2002]145号
颁布时间:2002-08-19
2002年8月19日 大国税发[2002]145号 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 的通知》(国税函[2002]53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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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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