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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不带动力的手扶拖拉机和三轮农用运输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大国税发[2002]146号
颁布时间:2002-08-19
2002年8月19日 大国税发[2002]146号 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不带动力的手扶拖拉机和三轮农用运输车增值 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8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不带动力的手扶拖拉机和三轮农用运输车增值税 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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