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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大连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4家资产管理公司接收资本金项下的资产在办理过户时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大财法[2003]180号
颁布时间:2003-05-19
2003年5月19日 大财法[2003]180号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地税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4家资产管理公司接收资本金项下的资产在办 理过户时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 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4家资产管理公司接收资本金项下的资产在办理过 户时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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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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