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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固定资产折旧费扣除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大地税函[2003]第3号
颁布时间:2003-01-08
2003年1月8日 大地税函[2003]第3号 各基层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固定资产折旧费扣除问题 的批复》(国税函[2002]10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固定资产折旧费扣除问题的批 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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