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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抵税财物变卖试行办法的通知
内地税发[2005]40号
颁布时间:2005-06-20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
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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