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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船使用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内地税字[2005]92号
颁布时间:2005-04-30
2005年4月30日 内地税字[2005]92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船使用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 [2005]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船使用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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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个体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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