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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国承包商税务管理的通知
内地税字[2004]18号
颁布时间:2004-02-19
2004年2月19日 内地税字[2004]18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出机构,事业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国承包商税务管理的通知》(国税发 [200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国承包商税务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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