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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等四家集团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内国税所函[2004]29号
颁布时间:2004-05-02
2004年5月2日 内国税所函[2004]29号 呼和浩特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唐集团公司等四家集团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 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49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等四家集团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 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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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等四家集团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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