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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个人的外币收入如何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问题的通知

内国税所字[1995]482号颁布时间:1995-10-06

     1995年10月6日 内国税所字[1995]482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个人的外币收入如何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 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73号)转发给你门,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个人的外币收入如何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问 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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