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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还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环节多缴税款具体操作问题的补充通知

内国税外字[1996]75号颁布时间:1996-02-12

     1996年2月12日 内国税外字[1996]75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还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环节多缴税款具体操作问题的补 充通知》(国税函[1996]20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还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环节多缴税款具体操作问题的补充通 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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