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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征收营业税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财税字[1998]372号
颁布时间:1998-05-05
1998年5月5日 内财税字[1998]372号 各盟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农村信用社征收营业税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税字[1998]6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征收营业税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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