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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安华(集团)总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内国税所函[2000]28号
颁布时间:2000-09-27
2000年9月27日 内国税所函[2000]28号 包头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安华(集团)总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 准的通知》(国税函[2000]68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安华(集团)总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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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实施税务稽查过程中对无帐个体工商业户如何取证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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