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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加工区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内国税出字[2000]12号颁布时间:2000-11-05

     2000年11月5日 内国税出字[2000]12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加工区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 发[2000]155号)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加工区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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