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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豆粕等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内财税[2001]770号颁布时间:2001-08-27

     2001年8月27日 内财税[2001]770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豆粕等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2001]3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豆粕等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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