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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豆粕等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内财税[2001]770号
颁布时间:2001-08-27
2001年8月27日 内财税[2001]770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豆粕等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2001]3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豆粕等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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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若干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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