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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关于开展打击伪造倒卖发票犯罪活动的联合通知
内国税征字[1999]8号
颁布时间:1999-04-22
1999年4月22日 内国税征字[1999]8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公安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关于开展打击伪造倒卖发票犯罪活动的联合通知》 (国税发[1999]5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国税、地税、公 安部门要加强合作,互通信息,共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堵塞税收漏洞,维护国 家正常的经济秩序。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关于开展打击伪造倒卖发票犯罪活动的联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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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税收征管报表附表填报口径说明及明确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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