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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关于开展打击伪造倒卖发票犯罪活动的联合通知

内国税征字[1999]8号颁布时间:1999-04-22

     1999年4月22日 内国税征字[1999]8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公安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关于开展打击伪造倒卖发票犯罪活动的联合通知》 (国税发[1999]5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国税、地税、公 安部门要加强合作,互通信息,共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堵塞税收漏洞,维护国 家正常的经济秩序。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关于开展打击伪造倒卖发票犯罪活动的联合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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