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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3年税收会计统计报表制度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内国税计函[2002]14号
颁布时间:2002-12-23
2002年12月23日 内国税计函[2002]14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3年税收会计统计报表制度及有关事项的通 知》(国税函[2002]928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一并 贯彻执行。 一、统报表编报时间:2003年各类税收会统月报表的编报时间为月后4日; 年报编报时间为年后12日。2003年1月份会统报表的上报时间暂定为2003 年2月20日。 二、请各地继续利用区局广域网进行报表数据传输,传输路径为;FTP:/CENTRE /计划财务处/计统/税收统计/会统报表。 三、2003年税收会统报表计算机表式及审核公式,待报表软件确定后由区局 统一下发。 四、各地要加强与金库对帐工作,发现差错及时更正。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3年税收会计统计报表制度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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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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