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商务法规
>
正文
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52号 关于确认原产于韩国的进口BR切片不属于聚酯切片反倾销案被调查产品范围的公告
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52号
颁布时间:2007-06-22
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3年第3号)(以下简称2003年第3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聚酯切片征收反倾销税,并规定了被调查产品范围,以及相应的关税税则号。
近日,韩国SK Chemicals株式会社向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提出,CHDM改性共聚聚酯(CHDM modified copolyester,简称“BR切片”)不应包括在聚酯切片反倾销案被调查产品范围。BR切片的具体描述为:
BR切片属于高分子化合物,在乙二醇(EG)和对苯二甲酸(PTA)进行缩聚(Condensation Polymerization)时添加CHDM(其含量在4.5摩尔以上)取代一部分乙二醇(EG)后最终生成BR切片,它不包含IPA。BR切片的化学成分构成为TPA+EG+CHDM(与PETG相同)。
BR切片物理特性为半晶体,常温下为扁平(或圆柱)状小颗粒,相比于PET切片更容易挤压输出,熔化温度为238℃左右,结晶化温度为163℃左右,加工温度在243℃左右,撞击强度在45J/M,特性粘度为0.80dl/g左右。
调查机关将有关材料转交反倾销案国内申请人,并发函征求其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查机关没有收到国内申请人的评论。
经审查有关资料,调查机关认为,BR切片在化学成分、物理特性、用途等方面与2003年第3号公告描述的被调查产品明显不同,与被调查产品也不构成竞争关系。
因此,调查机关确认原产于韩国的进口BR切片不属于2003年第3号公告确定的被调查产品范围,并决定自2007年6月22日起对BR切片不征收反倾销税。
特此公告。
上一篇:
商务部关于加强援外成套项目人员管理实施备案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