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商务法规
>
正文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商财字[2007]9号
颁布时间:2007-01-23
部机关各单位,本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商会、协会、学会:
现将《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财库[2007]3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上一篇: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场运行报告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
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发布《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