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进出口税收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1092号
颁布时间:2005-11-14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问题的请示》(青国税发[2005]15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考虑到目前增值税防伪税控认证系统尚不能为小规模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在增值税防伪税控认证系统增加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功能之前,由你局对所辖小规模纳税人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有关规定进行函调无误的情况下,按现行出口退税规定办理退税事宜。
上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玉米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下一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暂停部分化肥品种出口退税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