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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做好出退税工作通知

国税明电[1996]049号颁布时间:1996-08-13

     1996年8月13日 国税明电[1996]0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今年上半年,针对1-4月一些地区出现的出口退税进度较慢的情况,国家税务 总局相继下发了两个加快退税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国税局在严格审核的前提下, 根据国家下达的出口退税计划尽快退税给出口企业,以支持出口创汇。对此,各地 国税局认真贯彻执行,适时加快退税进度,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显著,受到了国务院 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肯定。最近,国务院领导在肯定出口退税工作成绩的同时,对 出口退税工作作了重要指示,强调在加快退税的同时,也要防止另一种倾向,审查必 须严格。为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继续做好今后出口退税工作,特通知如 下:   1.要密切注意当前外贸出口形势,认真做好今年下半年的出口退税工作,为出 口创汇和国民经济的良性发展做出贡献。今年上半年,一般贸易出口较去年明显下降, 虽然目前已初步得到控制,但出口形势仍不容乐观。为此,各级国税局必须密切注 意外贸出口发展动态,支持出口创汇。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有关上级机关汇报反 映。同时,要在上半年工作成绩的基础上,根据我局两个“紧急通知”的精神,该优 先办理退税的要继续优先办理退税,该加快退税进度的要继续加快退税进度。   2.要严格凭证审核,坚持函调制度,组织好今年下半年的出口退税检查工作。 目前,1996年全年出口退税计划已全部下达,各地应统筹计划,统一掌握退税进 度。下半年,各地应有针对性的安排时间对上半年的退税业务进行复查,发现误退或 骗退的要及时追回退税款。尤其对1994年和1995年上半年发生的出口退税申 请,更要从严审核,并作为今年下半年检查工作的检查重点,决不能因加快退税进度 而放松对退税凭证的要求和审核,更不能盲目退税。   3.要进一步强化防骗税意识,严厉打击骗税行为。各地国税局认真贯彻国务院 和总局有关文件精神,加大对出口货物的税收管理力度,开展打击出口骗税犯罪行为 的专项斗争,使骗取出口退税的势头有所收敛。但是,反骗税斗争将是一项长期而又 艰巨的任务。随着对退税凭证的进一步严格要求和管理的加强,退税计算机管理工作 的逐步运行,骗税分子的手法也会相应发生变化,手段会更加隐蔽,查验、鉴别难度 将进一步增加,各地国税局主管机关务必保持清醒的认识,提高警惕,警钟长鸣,采 取有效措施防范新的骗税问题的发生。   4.要认真做好1996退税年度当年发生的出口业务应退税申报的受理、审核 和调查工作,以便为下一步审批退税工作做好准备。   5.要下大力气,加快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的推广和实施进程。今年是出口退税 实行计算机管理的第一年,基础性工作较重,各级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干部尤其是领 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对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工作的认识,正确处理日常退税审批工作 与推广、实施计算机管理的关系,采取得力措施,做好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的各项准 备工作和有关电子信息的接收和反馈工作,继续搞好对有关人员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 软件操作、运用的强化培训工作,以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的推广和实施进 程,把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工作搞好,搞扎实。    以上请遵照执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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