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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实行电子化管理的通知
浙国税进[2003]3号
颁布时间:2003-01-23
2003年1月23日 浙国税进[2003]3号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实行电子化管理的通 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软件从省局服务器“80.16.16.1\进出口处\软件\二期出口退税管 理系统”目录下下载。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实行电子化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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