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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2005]1号
颁布时间:2005-01-08
2005年1月8日 国办发[200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工作,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 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 仪(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徐绍史(国务院副秘书长) 王景川(知识产权局局长) 李东生(工商总局副局长) 阎晓宏(版权局副局长) 张晓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学勇(科技部副部长) 魏建国(商务部副部长) 成 员:沈国放(外交部部长助理) 赵沁平(教育部副部长) 孙来燕(国防科工委副主任) 赵永吉(公安部副部长) 朱志刚(财政部副部长) 尹蔚民(人事部副部长) 娄勤俭(信息产业部副部长) 张宝文(农业部副部长) 孟晓驷(文化部副部长) 蒋作君(卫生部副部长) 黄淑和(国资委副主任) 刘文杰(海关总署副署长) 王 力(税务总局副局长) 蒲长城(质检总局副局长) 王玉庆(环保总局副局长) 赵 实(广电总局副局长) 江泽慧(林业局党组成员) 张敬礼(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张 勤(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汪永清(法制办副主任) 李志刚(中科院秘书长) 朱锦昌(社科院秘书长) 杜祥琬(工程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景川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组长审 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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