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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蚌埠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4]4号
颁布时间:2004-01-10
2004年1月10日 国函[2004]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蚌埠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请示》(皖政[2003]66号)收 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蚌埠市东市区更名为龙子湖区,中市区更名为蚌山区,西市区更名为禹 会区,郊区更名为淮上区;调整蚌埠市龙子湖区、蚌山区、禹会区、淮上区的行政区 划。市人民政府驻蚌山区东海大道。 二、龙子湖区辖原东市区的东风、治淮、东升、解放和曹山5个街道;原中市区 的延安街道;原郊区的李楼乡、长淮卫镇,雪华乡的曹彭、仇岗、孙郢、山南4个村。 区人民政府驻解放路。 三、蚌山区辖原中市区的天桥、青年、纬二路、胜利和黄庄5个街道;原东市区 的宏业村、龙湖新村2个街道及烟墩村;原西市区朝阳街道的新建、东方红2个居委 会,钓鱼台街道的友谊、雅郢2个居委会和施徐村;原郊区的燕山乡,雪华乡的邱桥、 纪郭、沈圩3个村,长青乡的陶店、金圩2个村,秦集镇的仲集村。区人民政府驻南 山路。 四、禹会区辖原西市区的大庆、张公山、纬四3个街道,朝阳街道的红旗里、平 安里、新风、创新、新村5个居委会,钓鱼台街道的继红、钓鱼台、安平、燕山路、 迎河桥5个居委会;原郊区长青乡的许庄、九龙、山香、黄山、王岗、石巷6个村, 秦集镇的秦集、九塘、河北、东周、姜顾、花郢、西朱、禹会、大徐、高埂、前郢、 冯东、冯西、宗洼、草寺、大孔、老贯徐、三尖塘、彭巷、仁和、枣林、周蔡、杭刘、 广德24个村。区人民政府驻红旗一路。 五、淮上区辖原郊区的小蚌埠镇、吴小街镇;原中市区的淮滨街道;原属怀远县 的梅桥乡;原属固镇县的曹老集镇。区人民政府驻小蚌埠镇。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 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有关 规定及时勘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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