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务院法规
>
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禁毒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03]32号
颁布时间:2003-04-27
2003年4月27日 国办发[2003]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 10号)以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家禁毒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进 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周永康 (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 副主任:罗 锋 (公安部副部长) 胡振民 (中宣部副部长) 朱庆生 (卫生部副部长) 盛光祖 (海关总署副署长) 委 员:姜兴长 (高法院副院长) 张 穹 (高检院副检察长) 周文重 (外交部副部长) 姜伟新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 湛 (教育部副部长) 牛 平 (安全部副部长) 李宝库 (民政部副部长) 范方平 (司法部副部长) 李 勇 (财政部部长助理) 张宝文 (农业部副部长) 魏建国 (商务部副部长) 赵维绥 (文化部副部长) 甘国屏 (工商总局副局长) 胡占凡 (广电总局副局长) 雷加富 (林业局副局长) 邵明立 (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章沁生 (总参谋部作战部部长) 李奇生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 杨 岳 (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莫文秀 (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 国家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公安部承担。 (3)
上一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主要职责和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下一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