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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国函[2000]131号
颁布时间:2001-10-10
2001年10月10日 国函[2000]131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地自芙蓉区迁至岳麓区的请示》(湘政 [2001]17号)收悉。同意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地由芙蓉区藩正街迁至岳麓区岳 麓大道。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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