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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与安徽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
国函[2001]127号
颁布时间:2001-10-06
2001年10月6日 国函[2001]127号 江苏省、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报批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安徽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 书的请示》(皖政[2001]69号)收悉。同意《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安徽省人民 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请你们认真遵守协议书的各项规定,共同维 护两省边界地区的稳定,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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