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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核定山东省与河南省金堤河地区行政区域界线及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函[2001]70号
颁布时间:2001-06-23
2001年6月23日 国函[2001]70号 山东省、河南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确定鲁豫两省金堤河段边界走向问题的请示》(鲁政发 [2000]5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鲁豫线金堤段和部分黄河段勘界意见 的请示》(豫政文[1999]25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山东省与河南省金堤河地区行政区域界线按帼务院关于山东、河南两省金堤 地区调整省界问题的批复》([64]国内字421号)及山东省民政厅1964年 8月28日报内务部"山东河南两省边界调整示意图"标绘的两省在金堤河地区的界线 核定。具体界线走向为: 从平面坐标X=3962500,Y=20351150的点起,界线大体向东 北沿金堤中心线延伸至子路堤村西金堤河北小堤与金堤交汇处,折向南偏东南转东北 沿金堤河北小堤中心线延伸至东金斗营村南金堤河北小堤与金堤交汇处的金堤中。动 线,折向东偏东北沿金堤中心线延伸至莲花池村东南金堤河北小堤与金堤交汇处,然 后大体向东沿金堤河北小堤中心线延伸至甄台村向东南方向的大车路与金堤河北小提 交叉处以东约400米处,折向北直线至小路转弯处,再沿小路向北延伸约550米, 转向东北直线至小路转弯处(42.2高程点),转向西偏西北沿小路延伸至金堤中 心线,转向东北沿金堤中心线延伸至侯那里村至解在的大车路与金堤中心线的交叉处, 折向南沿大车路延伸约250米,然后向东直线至同堤村东大车路上的桥南约100 米处,折向北沿大车路延伸至金堤中心线,大体转向东南沿金堤中心线延伸至寿张镇 南公路与金堤的交叉处,折向南沿公路中心线延伸约50米,转向东偏东北从南台与 于庙之间延伸至于庙东北方向的小土堤中心线,折向西北沿小上堤中心线延伸至金堤 中心线,再大体向东偏东北沿金堤中心线延伸至刘核村原址西南小上堤与金堤的交汇 处,然后向东南转东北沿小土堤延伸至金堤中心线,再大体向东偏 东北沿金堤中心线延伸至东湖南金堤上的三角点,最后折向东南直线至平面坐标 X=3998485,Y=20418600的点止。 上述界线已标绘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测绘局1973年出版的10-50 -137-丙, 1982年出版的9-50--4-乙、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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