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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天津市撤销宝坻县设立宝坻区的批复
国函[2001]29号
颁布时间:2001-03-22
2001年3月22日 国函[2001]29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宝坻县设立宝坻区的请示》(津政报[2000]41号)收悉。同意撤销 宝坻县设立宝坻区,以原宝坻县的行政区域为宝坻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城关 镇。 宝纸区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市 自行解决。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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