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务院法规
>
正文
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1999]4号
颁布时间:1999-01-13
1999年1月13日 国发[199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 贯彻执行。 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科技是关键,教育是基础。在即将到来的21世纪,国家 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将越来越取决于教育发展、科学技术和知识创新水平。改 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了重要成就,为21世纪教育事业的振兴奠定 了坚实基础。 但是,我国教育发展水平仍然较低,教育结构和体制、教育观念和方 法还不能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党的十五大上明确 提出:“培养同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数以亿计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 才,发挥我国巨大人力资源的优势,关系21世纪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根据党中 央关于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别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部署,全社会都 要高度重视教育,要使科教兴国真正成为全民族的广泛共识和实际行动。各级人民政 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充分认识全面振兴教育事业 的重要性,认真实施《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把生机勃勃的中国教育带 入21世纪。 附: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略) (4)
上一篇: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通知
下一篇:
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加强房地产价格调控加快住房建设意见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