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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决定接受《〈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九条第(3)款修正案》的批复
国函[2000]17号
颁布时间:2000-03-01
2000年3月1日 国函[2000]17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外交部: 国务院决定接受1999年9月24日在日内瓦通过的《<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 织公约>第九条第(3)款修正案》。接受书由外交部部长签署,具体手续由外交部办 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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