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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贵州省设立贵阳市小河区的批复
国函[2000]10号
颁布时间:2000-01-21
2000年1月21日 国函[2000]10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贵阳市设置市辖小河区的请示》(黔府呈[1999]3号)及有关补 充报告收悉。同意设立贵阳市小河区,小河区辖贵阳市小河镇和贵阳市花溪区金竹镇, 区人民政府驻黄河路。 贵阳市小河区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 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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