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部法规
>
正文
农业部关于修改《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18号
颁布时间:2002-07-27
2002年7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18号 现公布《关于修改〈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部长:杜青林 附件:关于修改《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 农业部决定对《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删除第二十一条。 二、删除第二十二条。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3)
上一篇:
国家林业局发布《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暂行规定》
下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2号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