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外经贸法规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2年第5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2年第51号
颁布时间:2002-12-10
2002年12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 2002年第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原油、成品油、化肥国营贸易 进口管理试行办法》,经商国家经贸委同意,现公布原油、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经 营备案企业名单(第二批)。 原 油 大连海昌集团有限公司 威海华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埃力生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油通达石油有限公司 广东振戎能源有限公司 成品油(燃料油) 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广东振戎能源有限公司 (3)
上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2年第50号
下一篇:
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和日本的进口初级形状充油丁苯橡胶等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