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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2年第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2年第18号
颁布时间:2002-04-27
2002年4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 2002年第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决定,自2002年5月1日起,取消对日 本出口棉坯布须与日本中大株式会社总代理成交签约的做法。 经与日本政府磋商并达成一致,日本海关自2002年5月1日起,不再凭加盖 中大签章的进口单据放行。 特此公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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