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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各在京进出口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2-01-16
2002年1月16日 各在京进出口企业(包括在京的中央企业): 为做好二○○二年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年审工作,保证二○○二年进出口工作的 顺利进行,请按后附北京市外经贸委的年审通知按时参加年审。 附件:关于做好2002年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年审工作的通知 2002年1月8日 各进出口企业: 根据外经贸部有关文件规定,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各省市外经贸主管部门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进行年审。现将2002年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年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的时间 2002年度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年审的时间为2002年1月4日至2002年4月30日。 二、年审的地点: 年审的地址是北京市朝内大街190号,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年审办公室设 在122房间,电话:65140432或65236688转2129。 三、年审须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2001年度进出口经营情况工作报告,报告中要注明经营中有无违纪违 规行为,受到过何种行政处罚。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通过2001年年审)。 (三)年审申请表。 (四)年审考核表(须经上级主管部门签章)。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原件(正副本)。 年审表格请到年审办公室领取或从网上下载。北京市对外经贸委网址: www.bjfetc.gov.cn 四、年审的范围:凡在2001年12月31日之前领取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的企业 (包括中央部委在京企业)都要参加2002年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年审。 凡未按规定参加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年审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进出口经营资格并 注销其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且在一年内不再对其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予以核准(登 记)。 请企业的主管部门通知所属企业参加年审并在年审考核表中签属审核意见并加盖 公章。 附件:1.年审申请表 2.年审考核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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