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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海关总署2002年第6号公告
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6号
颁布时间:2002-01-31
2002年1月31日 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海关总署公告 2002年第6号 现对外经贸部、海关总署2001年第16号、第17号公告发布的《2002年进口许可证 管理商品目录》、《2002年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中部分商品进行调整,公布施 行。 具体如下: 一、自2002年2月1日起,取消对部分发动机(商品编码为:84079090.10、 84079090.20、84082010.10、84082090.10)的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实行自动进口许 可管理。 二、自2002年2月1日起,取消棉坯布(8位商品编码为:52081100、52081200、 52081300、52081900、52091100、52091200、52091900)的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三、对部分商品编码及名称的调整: 调整前 调整后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 44079990.90 非端部结合的其它 44079990.91 非端部接合的拉敏木厚板 木厚板材(经纵锯、 材(经纵锯、纵切、刨切 纵切、刨切或旋切 或旋切的,厚度超过6毫米) 的,厚度超过6毫米) 44079990.99 非端部接合的其它木厚板 材(经纵锯、纵切、刨切 或旋切的,厚度超过6毫米) 84145120.90 其他功率≤125瓦 不变 其他功率≤125瓦的换气扇 的换气扇(本身装 (本身装有一个输出功率 有一个输出功率不 不超过125瓦的电动机) 超过125瓦的电动机) (电子计算机用小型轴流 风扇除外) 2002年1月1日以后按调整前的商品编码签发的出口许可证需按调整后的商品编码 办理换证。 外经贸部 海关总署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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