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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加强财会基础管理工作的通知
外经贸计财发[1995]第240号
颁布时间:1995-04-24
1995年4月24日 外经贸计财发[1995]第2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各总公司,各外贸中心: 自1988年外贸体制改革以来,我国各级外经贸企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改革 开放的精神,不断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一个时期以来, 由于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经营、轻管理”的倾向,有相当一部分外经贸企业内 部管理不善、财会工作混乱,突出表现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薄弱,对业务和收支缺 乏必要的审核和监督;财会人员职责不明、分工不清,缺乏相互制约;各项财产长期 不予核对和清查;会计单据不全,随意拖延,不按财会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会 计凭证和帐簿涂改、挖补现象严重;帐帐不符、帐实不符,会计报表严重失真;会计 凭证、帐簿和报表缺乏必要的整理和立卷。由于部分企业财会基础工作混乱,造成国 有资产严重流失,已严重影响到企业的健康发展,这些现象应引起各级外经贸主管部 门和各级企业领导以及财会部门的高度重视。 财会基础工作是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的前提条件。财会基础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 到企业各项财产的完整和安全;影响到能否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 能否为管理者提供真实、可靠的财会信息;影响到企业经营责任的正确评鉴。各级外 经贸主管部门和外经贸企业对此要予以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当前财会基础工作中存在 的问题,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治理和完善企业财会基础工作。为加强各外经贸企业财 会基础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所属企业的财会基础工作的管理,组织力 量对企业当前的财会基础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要责令其限 期改进,促进其建章建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会制度加强财会基础工作。 二、各外经贸总公司要组织力量、抽调财会人员对所属企业的财会基础工作进行 一次全面检查,对所属各级企业在财会基础工作中现存的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帮助 所属各级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财会规章制度,规范财会人员的财务行为,建立健全财会 人员岗位责任制,自觉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保证企业财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企业 财会资料的真实和完整,保证企业财会信息的可靠和真实。 三、各级外经贸企业对自身财会基础工作要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现存的问题要 坚决纠正,并自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经营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 制制度,明确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依法办理财会事务,进行会计核算,不断提高企 业财会基础工作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 以上,请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和各外经贸总公司根据本通知精神,积极做好当前 企业财会基础工作的整顿、治理工作。为提高外经贸系统的财会工作水平和经营管理 水平,我部将派组对全国外经贸系统的财会基础工作进行检查,并组织交流。各级外 经贸主管部门在财会基础管理工作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我部(计财司)反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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