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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贯彻落实中纪委、监察部“10.15”会议精神切实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
外经贸计财发[1997]第732号
颁布时间:1997-11-14
1997年11月14日 外经贸计财发[1997]第732号 本部直属事业单位,各外贸中心,本部直属总公司: 为了贯彻落实中纪委、监察部“10.15”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党 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配合今冬明春继续抓好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 的各项工作。现就加强财务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购置非生产经营性物品和购建非生产经营性设施 (一)非生产经营性物品的购置,应严格执行计划或预算管理制度,没有列入年 度购置汁划或预算之内的,一般不得购置。已列入计划或预算的,也应本着节约的原 则,精打细算,从严掌握购置标准。 (二)严格执行我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关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 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1997]外 经贸计财字第608号),购置的非生产经营性物品,凡属专项控购商品的,应严格 按照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规定的程序报批。严禁以职工个人的名义代单位购置控购商 品。未经批准购置的,单位财会部门应拒绝付款报销。 (三)建造职工住宅、职工活动中心、招待所等非生产经营性设施,必须编制项 目预算,报职工代表大会或董事会审定,并按基本建设程序立项,报国家计划管理部 门或主管部门审批。住房基金不足和财务收支困难的单位,不得建造非生产经营性设 施。 二、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一)严格各项费用开支标准,要根据节约原则对各项开支标准进行一次审查。 可以降低的要坚决降低,不合理的要坚决修改。有明确标准的,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 的标准。不得随意突破。 (二)大力精简会议,严格会议审批制度,对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必 须开的会,代表人数、工作人员和开会天数,也必须压缩到最低限度。 各种会议必须节省开支、提倡就地开会,要尽量使用本单位的会议室、礼堂、招 待所以及车辆。不得租用高级宾馆、饭店;不准赠送礼品和纪念品,不准组织高消费 娱乐活动,不准以开会为名游山玩水。 (三)要有计划地安排出差,严格控制差旅费。出差与外出开会的费用,要严格 执行规定的标准。不准借出差或开会之机,用公款游山玩水。违反规定的各项费用支 出,单位财务部门不得予以报销。 (四)本着需要、合理、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招待费的使用范围和开支标准。 全年招待费开支总额不得超过财务制度规定的列支水平。 开支招待费不得突破年初职代会批准的计划,不得预提或跨年度使用,也不得将 招待费拨付所属培训中心、招待所等作其经费补助,或用于内部职工食堂以及职工的 个人福利补助。严禁借招待之机,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 坚持招待费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的制度,要在年度终了后将全年招待费的开支情 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及时报告部计财司、监察局和直属机关工会。 三、严禁滥发钱物 (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发放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严禁在工资总额和 工资计划之外以各种名目滥发津贴、补贴、补助等。企业系统应严格执行财政部、劳 动部、外经贸部制定的《外贸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按工效挂钩的原 则计提工资总额,并按规定留足工资储备基金。 (二)切实执行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福利费范围和标 准发放职工福利费。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福利费。严禁将公益金用于职工福利费 或其他个人支出。 (三)元旦及春节期间,不许以任何形式突击花钱,滥发各种补助、实物和奖金。 四、严格划清公私界限 (一)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如实入账,不准私设“小金库”,更不得私分或者变 相低价私分单位的商品和财物。 (二)严禁动用公款垫付个人支出。对过去已经垫付的款项,必须认真清理,立 即收回。 特此通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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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关于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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